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优秀运动员安置工作的意见》(济体人字〔2021〕1号)文件精神,按照济宁市退役优秀运动员安置工作统一部署,由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会同济宁市兖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制定本2026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国有企业安置招聘方案并联合组织实施。
一、招聘安置数量及范围
(一)招聘安置数量
4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2026年度济宁市兖州区退役优秀运动员国有企业安置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安置范围
兖州籍(含兖州引进的)获得山东省第23届、24届、25届运动会金牌并经济宁市体育局审核认定的退役优秀运动员。
二、招聘安置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18周岁,4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以后出生);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已被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安置工作程序
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优秀运动员安置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经国资部门确认已落实相应安置岗位,按照政策性安置有关规定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2.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5日9:00—16:00
3. 报名地点:济宁市兖州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三楼办公室(地址:兖州区中御桥北路31号)
4. 提交材料:应聘人员现场如实填写、提交以下材料,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济宁市兖州区退役优秀运动员国有企业安置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初审要求: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告知缺少内容并退回补充。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服务。
(二)资格复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察体检
1. 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招聘安置计划,统一组织考察、体检工作。
2. 考察:由区国资局牵头,采取多种方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严格审核其档案(重点核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及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同时核查是否存在任职回避情形。凡档案涂改、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3.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岗位匹配与公示
1. 区国资局根据市体育局核定的合格人员名单及考察体检结果,协调相关国有企业落实具体安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2. 区教育和体育局会同区国资局,按照“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原则,组织退役优秀运动员与接收企业进行岗位对接。
3. 区教育和体育局对拟安置人员名单在兖州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获奖情况、拟安置单位。
(五)办理聘用手续
1.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接收企业与退役优秀运动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社保转移、人事档案转接等相关手续。区国资局负责监督指导企业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落实薪酬待遇。
2. 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优秀运动员,因个人原因连续两次不参加安置的,视为自动放弃安置资格;被聘用后逾期两个月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职责分工
1. 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全面负责本次国有企业安置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政策解读、方案起草、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名单上报、考察体检、公示发布等工作;负责与济宁市体育局沟通协调;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2. 济宁市兖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区属国有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安置岗位,审核企业用工计划;监督指导接收企业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落实薪酬待遇;全程参与安置工作各环节的监督;配合区教育和体育局做好岗位匹配和公示工作。
五、有关要求
1.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退役优秀运动员安置工作,坚持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国资部门配合的联合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安置任务按时完成。
2. 安置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追究责任。
3. 2026年度安置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均在兖州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4. 本次政策性安置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六、附则
1. 本方案由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济宁市兖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2.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本方案为准。
附件:
1.2026年济宁市兖州区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安置岗位汇总表.xls
2.2026年济宁市兖州区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安置报名登记表.docx
3.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济宁市兖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6年11月2日
http://www.yanzhou.gov.cn/art/2026/11/2/art_27843_2801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