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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太白湖新区许庄街道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山东云智人才网 时间:2026-09-05 作者:山东云智人才网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在许庄街道计划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11名。

1.岗位名称:社会事业综合岗位。

2.岗位职责:协助开展政策宣传、便民服务、民生综合服务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资格条件:(1)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规定的安置对象条件;(2)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能力,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责任心;(3)能够熟悉操作电脑、手机终端,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4.工作地点:许庄街道辖区范围内。

二、招聘范围和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具有太白湖新区许庄街道户籍或许庄常住人口;

(三)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本人名下有个体工商户、公司法人、股东、理事、监事、监理、企业出资人及管理人员)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2.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人员;

3.已享受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人员;

4.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5.公职人员(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9月7日至9月11日

报名地点:许庄街道各村(社区)村委会居委会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到所在村(社区)提出报名申请,填写《太白湖新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人员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需提供:

报名审查有关证件原件,留存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包括《太白湖新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贴1寸蓝底照片、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全部户口页)。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残疾人提供《残疾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或判决书复印件等其他证明材料,丧偶的提供配偶户口注销证明或火化证等有关证明;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婚育情况证明。

(三)面谈:根据报名人数情况,酌情增加面谈环节。根据报名人员的综合能力、综合素质,按照人岗匹配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安置对象。

(四)民主评议:村(社区)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居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五)审核公示。村(社区)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街道负责对村(社区)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录入系统并确认无误后报区社保就业服务部。

(六)区级审批。区社保就业服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对镇街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管理,依法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等内容,根据岗位情况统筹调剂使用。试用期1个月,协议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街道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太白湖新区社保就业服务部、许庄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保障岗)负责解释。

许庄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保障岗):0537-6506252

监督电话:0537-6506219


(附件下载请扫描上方二维码)

许庄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4日

来源丨许庄街道

编辑丨刘德铭

审核丨孙浩男

终审丨田海建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YHNWbVzKr7hJ3ROLljGf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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