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审判执行辅助人员3名;诉讼服务人员1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聘用制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业务能力;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4.审判辅助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已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有法院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5.诉讼服务人员需具有大专法学类专业及以上学历,已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有法院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和其他病史。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济阳法院工作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8.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济阳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三、工作内容
审判辅助人员协助法官做好庭前准备工作、主持调解、证据交换、调取证据材料、办理鉴定、保全、起草法律文书,以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执行辅助性工作。诉讼服务人员从事法律解答、诉讼服务、整理材料等工作,以及交办的其他有关辅助性事项。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30日-2月6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投递简历报名
3.简历投递:报名资料发送邮箱:jnxdrl@126.com
4.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和无犯罪证明(面试合格后提供)等有关证件及其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照片2张;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法院工作经历的,提供相关证明。
5.报名结束后,严格对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聘用及待遇
由济南信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经合格转正后,审判辅助人员工资约4800-53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诉讼服务人员工资约3800-43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缴纳五险。统一配发制服,提供工作餐。每年组织健康查体。
六、咨询方式
报名地址:济阳区济北开发区汇鑫路58号A2-505室
报名咨询:0531-58011766 18560199203
济南信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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